通常,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,我们会使用相关财产,例如桌子、椅子、衣柜等。在这种情况下,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:是否有必要正式确认此类财产的接收,是否应将其考虑在内,因为它未包含在租赁协议中?
要回答这个问题,你应该立即关注俄罗斯联邦民法 乌干达电话号码列表 典第607条。这条规则说,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设备、车辆和其他在使用过程中不失去其自然属性的东西(非消耗性东西)可以出租。 如果租赁协议仅转让房屋,建议为家具另行制定租赁协议。在这种情况下,必要条件是执行接受该财产的行为。事实上,如果您在没有签订租赁协议的情况下使用该物业,则可能存在税务风险,其中包括额外收取的所得税。
俄罗斯联邦税法明确规定,如果免费获得财产(工程、服务),收入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,并且有义务在当月的最后一天计算所得税。
需要注意的是,租赁收到的财产应计入表外科目001“租用固定资产”。同时,桌子或椅子不能归入固定资产。此类财产的成本在转移到生产等时立即注销。
在这种情况下,此类财产也可能在表外账户中,尽管会计科目表并未提供用于核算租赁货物和材料的表外账户。在这种情况下,需要开立一个额外的账户,例如账户012“租来的货物和材料”。